泉涸,鱼双与予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庄子·大宗师篇》
解成白话文就是:泉水乾枯了,两条鱼未及时离开,受困于陆地的小洼,它们互相哈气湿润对方,以口沫滋润对方,然而与其这般生死与共、痛苦相守,还不如各自在江湖里自由自在,彼此相忘。
很多的道理总是要在经历之后才算是真正知道。犹如这最后一句话。自古多情反被无情恼,“相忘”并非“相望”,只有忘却了恩、忘却了怨、忘却了谁是谁非、忘却了瞬间浪漫的快乐和转身间彼此摩擦的疼痛,无心、无肝、无情、无肺,才能算得真正的解脱、真正的自由。
跟现代“江湖”相差得太远。
不过故事却很有趣。:)
相濡以沫的出处就在于此,是吧?
Posted by: 竹子 发表于 February 14, 2005 07:32 PMto:竹子,zhangxian
你们两位起得很早啊~~~早起的网虫被鸟吃:)
给我很大的启发。做个自由随意的人真的很难。
Posted by: zhj611 发表于 February 15, 2005 03:04 PM今天看到一段相关的话,感叹一声:
“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我们要做的是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选择了相忘于江湖的,总不是最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