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从2005年开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陆续开展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教育部师范司制定了《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要求,所有中小学教师在三年内均应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以整体性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水平。
做好前期准备,为培训的开展创造条件
2004年12月,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培训、考试的开展提供了基本依据。依据该标准,2005年组织编写了《教学人员教育技术培训大纲(初级)》。在标准、大纲具备的基础上又引入了竞争机制编写教材。经过专家严格评审,最终确定中央电化教育馆、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报送的教材编写方案和华东师范大学报送的教材编写方案中标。国家制定标准、大纲,统一编写培训教材保证了项目开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初级)》为依据,在多方征求意见和试验的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和考试办法已研制完成并通过专家鉴定。这将使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有据可依,并为全国统一考试创造条件。
建立项目管理部门,开展培训工作
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由教育行政领导牵头,教育技术和考试部门及相关机构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实施该项工作。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设在中央电教馆,负责计划的具体组织协调。教育部教师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全国教师网络联盟等组织积极参与了相关工作。
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年初,首批项目实施地区(辽宁、河南、宁夏、江苏、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海南)的329名骨干培训者和近百名省级组织者的国家级培训任务顺利完成。首批项目实施地区的普通教师培训工作正在逐步开展。
2006年下半年,其他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骨干教师的培训即将全面开始。
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培训方法
为使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培训在教材设计、培训形式、教学方法上力求创新。两套教材均采用模块式设计,以模块和活动为基本框架,将知识、技能和方法的学习融会在实践活动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将教学内容与教学实际联系起来,使学习的知识,形成的能力可以迅速转化为课堂教学的行为。通过主题活动和典型案例展示,让教师理解在信息技术环境下进行交流、演示与评价的方法和策略,培养他们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
在骨干教师培训采用集中面授模式学习的基础上,鼓励探索多种培训模式。项目办正在积极组织力量研究、开发,力争近期为全国教师提供基于因特网的远程学习平台及与之配套的网络课程和学习资源,提供在线学习支持服务和IP资源服务,以满足各地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技术培训的需要。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加强培训质量监测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要求教师必须接受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以保证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严肃性和规范化。根据专家建议,本次培训在进行终结性考试以评测中小学教师学习质量的同时,采用项目办公室组织开发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质量监测与过程性评价系统”,以便在过程中准确把握各地培训的进度,掌握参训者的基本信息和培训者的教学、组织水平,进一步促进各地提高培训的质量。过程性考核合格是学员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的前提条件。
水平考试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地考办负责实施,试卷分成教学规划、资源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四部分。在首批实施地区国家级骨干培训班试测中,学员对考试的风格和内容表示肯定。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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