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淄博市新课程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和《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淄教基字[2005]3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山铝基教处,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有关学校:
课程改革实验在我市义务教育段和普通高中先后启动以来,各实验区、实验学校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创新和修订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学校制度,有力地保障了课程改革的健康顺利实施。在总结实验区、实验学校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形成了《淄博市新课程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和《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随时报市课改办。
附件: 1、《淄博市新课程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2、《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淄博市新课程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
随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过去曾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起过重要作用的学校制度,有一部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普通高中新课改的需要,因此,改进或重建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成为当前普通高中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课程理论为指导,以保障课程改革顺利实施和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目的,建立新课程背景下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解决新课程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实际问题,为新课程的有效实施和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1、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新课改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教学管理的文件精神,创造性地制定出既符合新课程方案要求又适合本校特点的新课改方案,完善各种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学设计、上课、作业、检测、讲评、矫正、补偿、辅导等各教学环节都要有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确保普通高中各项教学工作的有序、规范、科学、高效进行。
2、校本教研和培训制度。各学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基本要素的校本教研制度,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学会自我反思、学会把问题转化为课题,通过研究探索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强调校本教研不是排斥和削弱专家和各级教科研部门的作用,而是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研究热情,克服等、靠、拿的研究惰性,处理好新课程背景下专家引领与教师自研的关系。
同时,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把对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当作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教师培训质量,确保教师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3、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各学校要改革不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各项资源管理制度,根据新课程实施要求,建立健全课程资源管理与开发制度、学校物资管理与开发利用制度、学科教室开发与利用制度、校园环境建设与资源开发制度等。
要改革图书的管理与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图书资源效益,让每一本图书都发挥自身作用。要改革实验仪器管理制度,让实验室成为学生自主实验、探究发现的乐园。要充分挖掘学校的社会资源、学生资源、教师资源、媒体资源、人际资源、环境资源等各种资源,建立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发挥学校人力、物力、信息等各类资源的最大效益,使课程改革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4、学校课程建设与开发制度。学校除按照新课程方案要求开设好国家课程外,还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有关要求,从学生个性发展和凸显学校特色出发,立足社区和本校实际,考虑学生的兴趣、需要与经验,制定学校课程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办法。学校应正确处理好学校课程与国家课程的关系,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纲要,引导教师科学设计学校课程与教学方案,合理组织各类兴趣活动,为学生全面主动发展提供课程保障。各学校要成立学校课程开发审定委员会,负责审核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质量,评价课程实施情况,以实现其应有的课程价值。
5、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与管理制度。结合教育部提出的各学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讨论稿)》的基本要求,各学校要制定适合当地实际和满足学生兴趣爱好意愿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与评价方案,指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在指导教师配备上,可采取校内导师制、校外导师制和家长参与制的办法,提高学生实践探究的质量。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上,采取多元的评价办法,实行学分管理。
6、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制度。每处普通高中学校都要研究和探究新课程背景下学生学分认定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制定学校学分制度,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学分管理的规定,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切实做好学分管理工作,在保证学生学到普通高中学生应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促进学生的个性和谐发展。
7、教师评价制度。新课程的教师评价,要进一步发挥对教师的教育、激励与改进的功能,使每一位教师自身素质的各个方面(不仅仅是教学能力)都获得最大发展。要建立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学校领导、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把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领导评价结合起来,使教师能从多渠道、多角度获得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8、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做好选课指导的宣传、发动与组织工作,成立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规划和制定本校选课指导方案,组织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并编审学校选课课程表,监督《手册》的执行和对教师的评价等。《手册》应具有长远的规划意识,除了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帮助信息外,更应倾向于向学生呈现相关的带有规范、引导其选课行为的各种具体的学校课程制度或政策等。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生走班教学管理制度,以保证学生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完成。
9、学生选课导师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都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本着合理、高效、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制定出适合本校特点的学校导师制度,保证所有的学生进入高中后都有一个导师指导。导师由本年级任课教师或跨年级教师担任,导师要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方案的制定。学生的导师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如教师调动、学生转学等)不宜随意调换。要处理好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双方要勤于沟通、相互协作,共同担负起对学生的教育、指导、管理作用。
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1、学校管理制度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各学校在落实新课程理念,制定和完善本学校各种制度时,要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时,特别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优化与体验,特别关注学习习惯养成与学习方法的获得,特别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熏陶与养成。同时,新课程特别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要着眼于调动全体教职工关心新课程、研究新课程、参与新课程、适应新课程的主动性,激活学校内外部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充分激发教职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潜能。各普通高中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保障,为员工的生活质量提供保障,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创造条件。
2、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学校管理制度的出台必须从教育实际问题出发,出台新制度或修改原有制度,既不能过分超前,盲目冒进,也不能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
3、处理好统一要求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要遵循教育管理的规律和学校管理的传统,关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个性差异与个性要求,体现出层次性和梯度,真正落实好新课程方案所体现的“选择性”“开放性”“多样性”,以促进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双方的共同发展。
附件2:
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
为了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推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课程理论为指导,以保障课程改革顺利实施和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革学校管理制度,解决学校管理实际问题,消除学校发展中的矛盾,盘活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教学、管理、评价等各方面工作,为新课程的有效实施和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搭建广阔的平台,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1、重新定位教师的角色与职责。要根据新课程的要求,通过制度引领教师实现自身角色的转化,履行新的教师职责,使教师既是课程的实施者,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既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引导者,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参与者和合作者;既是学生的良师,又是学生的益友。
2、建立学习型组织。各学校要通过成立教师培训中心组,制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和教师培训考核细则,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并要从时间、经费等方面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各学校可采取上级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专家报告与个案研讨相联系,骨干教师带动与全员参与相同步,课题研究与专题研讨相融合的方式方法,引领教师开展“学、讲、评、写”活动,以此营造浓郁的学习教研氛围,把学校建成学习型的组织。
3、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和逐步完善以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课例或案例为载体,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基本要素的校本教研制度。为保证校本教研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出台一系列的相关制度措施,如教学问题发现积累制度、教学问题招标制度、教学反思制度、课例征集制度、多种形式研讨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学会把问题转化为课题,学会自我反思、同伴互助,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专业素质。要建立与各级教科研员及学科带头人的联系制度,针对面临的问题,共同研究,建立共同研究体,发挥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的最大优势。有条件的学校还要建立与省、市内外名校、名家的联系交流学习制度,实现高层次的专业引领。
4、加大校内名师资源管理与培养开发力度。各学校要制定名师培养与开发实施办法,组织教师开展“走近名师,超越名师”活动,加强与省内外名校、名师的联谊活动,促进沟通、交流与联系,为培养锻造名师搭建平台。引导全体教师在学名师、赶名师、当名师中,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科研水平。还可以通过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骨干教师跨校联校上课制,逐步打破原来以校为单位进行教师管理的封闭格局,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和共享。
(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切实改革原教学常规中与新课程不适宜的部分,出台新的教学管理常规,要在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的同时,大力张扬师生的个性,不断推进教学和学习个性化,使教学焕发新的生命活力。
1、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可按照“集中设计、资源共享、彰显个性、教后反思”的教学设计思路,采取“通用教案”与“个案补充”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和个性备课欣赏制度,力求通过集体备课既发挥骨干教师的创造性,又对新教师的备课进行一定的规范与指导,集大家之长和优势,形成通用教案。要引导教师实施教学“反思”制度,让教师在教学反思中学会教学、学会反省、学会发现探究问题。
2、上课。课堂管理要以“有效教学”思想为指导,实现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由“计划性课堂”向“计划性与生成性课堂互补”转变,要倡导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模式,提倡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逐步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自主合作探究教学模式。
3、作业。要精心设置规范加特色的课内外作业。课内作业可设置基础型、技能型、创新型等若干类型,引导学生分层次选择完成;课外作业可由知识型、活动型、实践型、探究型、开放型等组成,但要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避免搞“题海战术”。学校要规范教师作业检查的行为,倡导多样化的、富有实效性的作业检查和批改方式。
4、辅导。学生的学习辅导要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和自身发展特点,指导学生学习定位,确立学习与个性特长发展方向,帮助学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对学习优秀和具有一技之长的学生,要从学生的发展着眼,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目的,指导学生进行选择性学习,发挥学生自身的优势。
5、计划与总结。学期初,要求教师精心制定包含“教学目标”、“教学的突破点与创新点”、“方法措施”和“预期教学效果”等要项的教学计划;学期末,让教师重点就“教学个性”、“目标达成”、“困惑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教学反思,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总结。
6、教学组织形式管理。在过去统一的班级授课制的基础上,提倡小组合作教学和分层教学,张扬富有个性和充满活力的教学组织管理形式。
(三)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利用制度
各学校要改革与新课改不适应的各项资源管理制度,根据新课程实施要求,建立健全课程资源管理与开发制度、学校物资管理与开发利用制度、学科教室开发使用制度、校园环境建设与资源开发制度等。要加强图书管理,充分发挥图书资源效益,让一切有价值的图书走进阅览室,让每一本图书发挥自身作用。要改革实验仪器管理制度,让实验室成为学生自主实验、探究发现的乐园。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学生资源、教师资源、媒体资源、人际资源等各种资源,建立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发挥学校人力、物力、信息等各类资源的最大效益,使课程改革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学校课程建设与开发制度
各学校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有关要求,从“学生个性发展”和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出发,立足社区和本校实际,考虑学生的兴趣、需要与经验,制定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办法,如教师参与开发学校课程的有关制度,国家课程的二度开发制度,学校课程实施与教师、学生评价制度,学生兴趣活动走班上课管理规定等。学校要正确处理好学校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关系,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纲要,引导教师科学设计学校课程与教学方案,合理组织各类兴趣活动,为学生全面主动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五)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与管理评价制度
各学校要制定适合当地实际和满足学生兴趣爱好意愿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与评价制度,指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在指导教师配备上,可采取校内导师制、校外导师制和家长参与制的办法,提高学生实践探究的质量。在课时安排上,要按照国家的规定,采取集中安排和分散安排相结合的形式。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上,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元的评价方法。
(六)教育教学评价制度
各学校应突破原有的单一评价模式,沿着“突出重点、简化程序、激励推动、促进发展”的评价思路,多把尺子评价每一位师生。
1、构建新的教师评价机制。各学校要制定新课程背景下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体系,引领教师的专业成长。可通过修改教师考评办法,淡化以分等和奖惩为特征的教师评价模式,建立以自我反思、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为主的多元评价机制。可通过制定教师教学个性特色自主选择申报制度,在注重对教师全面考查的同时,更加注重教师的个性发展评价,充分挖掘教师的创造潜能。
2、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各学校要建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不断发展,建立学生自我设计、自我实现、自我评价为主的多元化评价机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即时赞赏评价、作业与考试评价、成长记录评价、自主选择富有个性的荣誉称号等评价。
3、完善教学评价标准。要根据新课程教学实验研究的进程,在原有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确立一套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操作性强、有实效性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使课堂教学评价既能体现出学生的参与度和教学的有效性,又能把评价重点放在通过学生的学去评价教师的教上,还要注重评价方法和手段的多元化。
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学校中层部门职能的调整和重新定位。各学校在实施新课程过程中要根据本校实际需要,适当调整或重新定位中层部门的职能,赋予新的服务指导与管理职能,理顺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使其形成合力,发挥好指导和服务作用。重新进行职能定位后的中层职能部门,要在工作职能盲区和空白点上实现新的职能跨越,要真正成为新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创新的指挥中心、信息中心、指导中心、研究中心和服务中心。
(二)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新课程背景下学校管理制度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指导学校制定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与创新的研讨交流活动,定期评选优秀学校管理制度并予以表彰奖励,各学校制度的建设情况要作为评选课程改革示范学校的重要依据,同时纳入年终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各学校要成立学校管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和研究小组,坚持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学校为基地,以校长为直接负责人,组织教师积极进行学校管理制度重建与创新行动研究,努力解决学校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通过破解难题重建有关制度,推动课程改革健康发展。
(三)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的引领作用。市区(县)教科研人员要走向基层,满足基层学校的服务需求,采取解剖“麻雀”的制度创新研究方式,发现问题、出台措施,以引导不同层次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全面深化。
四、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从教育实际问题出发,以研究为前提,在研究问题的基础上, 在继承原有制度合理成分的同时,出台新制度或修改旧制度。
(二)坚持以人的发展为本。在制度建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要让制度成为限制人才发展和潜能发挥的羁绊。学校管理制度建设要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新课程实施环境,调动学校教师及其工作人员适应新课程的主动性,激活学校内外部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充分激发教职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潜能,为师生的生动活泼发展创造条件。
(三)坚持制度建设的民主性。学校的管理制度建设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要创造条件让各主体参与到制定中来,使他们既是教育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教育制度的践行者。
(四)坚持以依法治教为前提。学校管理制度建设要明确教育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教育有关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出台具有实效性的规章制度,避免制度与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冲突。
(五)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制度的制定要考虑到整体性、连续性;要讲求管理效益,防止人浮于事;要责任分明,充分利用学校的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等要素,通过制度的实施提高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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