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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模块评价实施方案
淄博教育信息中心 2005-2-21 14:27:00

课改信息 [2005]1

 

2005.2.4

 

[编者按] 学校是学分认定的主体,学分的认定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量、学习过程和结果综合确定。按照新课改的要求不管高考怎样录取,学校必须制定学分认定方案,并在每一模块教学任务结束之后进行学分认定。济南市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模块评价实施方案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请各学校认真借鉴,切实组织好模块学分认定工作。

 

《济南市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模块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为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及毕业条件的暂行规定》及《济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制定模块评价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升高中教育事业的办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形成,营造良好的高中教育环境,本着有利于高中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有利于高中学生的个性成长,有利于高中考试评价制度的根本变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要求,改革学生评价方式,实行模块评价学分管理的评价办法,促进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良性激励机制的逐步形成。

 

二、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模块评价采取对学生学习量和学习过程表现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办法。模块修习完成后,学校可根据学生学习过程中修习课时、学习态度、作业质量、模块考试考核等项目,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并按照学分分配比例计入学生成长记录。每个模块按照100分进行权重分配,各项目之间的赋分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习课时(10%)

 

该项目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通过对学生成长记录中听课记录的检查情况,按模块修习课时,全程参加学习者记满分,未满分者按相应的比例折合。学生修习时间至少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达不到的,该项赋分为零,且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习过程综合表现(占30%)

 

该项主要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完成作业的次数和质量、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阶段性知识与理解的测试。阶段性测试的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践操作等其它形式。分数的确定,可以是所有阶段测试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计划,各次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得。该项目最终的评价办法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三)模块考试考核成绩(60%)

 

该项目指模块修习结束后,举行的全面、系统的知识与技能的总考试考核。文化课学习领域中必修模块的考试考核须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进行测试。其他模块的考试考核须由任课教师在组织学生复习的基础上,制定考核方案并报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学生未达到考试考核总分60%的分数,该模块评价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每一模块修习,最终评价分为四级,总分85()以上的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总评C级以上者为合格,获得该模块的既定学分,总评为D级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如果是必修模块,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补考,也可以自愿申请重修该模块;如果是选修模块,可参照必修模块方法执行,也可申请以其它模块修习的学分转换替代,其具体的学分管理要求参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及毕业条件的暂行规定》。学生的模块等级评价结果须及时计入学生成长记录。

 

(备注:学生的学习量、学习过程和模块考试成绩之间的比例可根据学校生源的情况确定,如55463728,一般不要再出现其它的比例。)

 

三、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是模块考核及学分认定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成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担任,全面负责模块考核及学分认定工作,校长是模块考核及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各高中学校须在学生入校后,建立高中学生成长记录,记录要本着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关注学生成长发展每一步的原则积极建设。模块学习的过程及学分评价结果是成长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须按课程改革要求,结合学生成长记录的建设,与学生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出符合本校实际的模块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加快学生评价制度改革的步伐。

 

省教育厅基教处杜希福处长在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定点联系学校第三次研讨会上对高中课改提出六点希望

 

一是要通过半年的实践,回头反思实验方案,并适度修改;二是对半年来的探索进行总结提炼,逐步形成规则和制度,为下一步课改提供经验;三是根据课改要求,确定下一步课改思路;四是要致力于学校课程改革核心团队的建设,营造良好的课改环境;五是加强学校对外交流,形成既有主体意识又善于吸收外来经验的联系系统,既包括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研究中心、教研部门,也包括与兄弟学校的联系;六是示范校要配合所在市、区县的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勇于展示自己的思想成果,要勇于表达自己的困惑和疑问,要勇于提出解决问题的思想和实践。

 

 

 

抄报:省教育厅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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